金融服务监管资讯 2025/05/23

  • 香港进一步丰富「互换通」产品类型
  • 香港建立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
  • 香港引入公司迁册机制并开始接受申请
  • 香港通过新法以保障基础设施网络安全 -《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推出“科企专线”允许特专科技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就首次公开招股认购及融资服务向持牌法团发出额外指引
  • 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警务处及香港银行公会宣布推出强化打击金融犯罪的新措施
  • 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银行监管文件数据库」
  • 香港刊宪《202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以加强金融罪案侦测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如期推进于2026年初实施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准备工作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收购通讯》强调不得通过投资者会议或其他渠道不平等地发布资料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推动与阿布扎比和迪拜的虚拟资产合作
  • 证监会为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和认可虚拟资产基金制定质押相关指引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表建议修订《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的咨询文件,处理已发现的漏洞及运作限制,并完善现行程序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宣布于六个月试行期后正式采纳「基金认可简易通道」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市场探盘指引》
  • 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报告执法与合规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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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竞争法生效十年回顾

香港的竞争法执法已日趋成熟,企业必须认真了解及遵守香港的竞争法。随着香港纪念竞争法生效十周年,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展示了在竞争法执行方面的驾驭能力。加强与本地执法部门的联系,包括与廉政公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竞委会将针对更大规模的企业联盟和复杂的合谋行为进行打击。与内地当局的合作将促进更加统一的竞争政策,特别是通过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在大湾区针对企业实施联合监管计划。

香港竞争条例(第619章)(条例)自2015年生效后,设立了两项主要行为守则,以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第一行为守则禁止企业之间的协议、决定或一致行为,其目的或效果为防止、限制或扭曲香港的竞争。这包括定价协议、市场划分及围标等行为。第二行为守则针对具有相当程度市场势力的企业,禁止其滥用该势力从事防止、限制或扭曲竞争的行为。这种滥用行为可能包括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及独家安排等。

2025年,预计竞争事务审裁处(审裁处)将继续对更多案件作出裁决,为香港商界建立关键先例,为其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正如竞委会最近的执法重点所显示,打击在房地产、殡仪服务、清洁服务、建筑维护和物流技术等行业的合谋行为。

A Review of Ten Years of Competition Law Implementation in Hong Kong_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