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全面鞏固內部制度作爲第一道避免違規風險的防綫

上市公司全面鞏固內部制度作爲第一道避免違規風險的防綫:執法案例的啓示

執法案例顯示,香港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應通過加强對資金管理、投資、信息披露及附屬公司監管方面的內部控制,來避免違規風險。

上市公司全面巩固內部政策作為第一道防線_20260625

PDF Version

香港資本市場數碼化改革:無紙證券市場及聯訊通實施在即 – 上市公司合規行動須知

香港上市公司須盡快採取行動應對2026年兩項重大基礎設施改革合規期限

香港交易所今年推出的兩項改革,影響範圍覆蓋所有在港上市的公司,且均設有合規期限。「無紙證券市場」(Uncertificated Securities Market,「USM」)制度將於2026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屆時《上市規則》的相應修訂亦同步實施;與此同時,新一代監管溝通平台「香港交易所聯訊通」(HKEX Issuer Access Platform,「聯訊通」或「IAP」)於2026年第二季起分階段接受登記,預計2026年中全面上線。

20260529_The Era of Paperless Shares and Digital Governance_c

PDF Version

香港國際廉政學院邁向世界兩周年:加強國際反貪培訓與協作

隨著香港國際廉政學院成立兩周年,香港正進一步鞏固其作爲反貪培訓、知識交流和國際合作重要平臺的角色。通過加强與“一帶一路”沿綫司法管轄區的聯繫、深化與多邊機構及學術機構的合作,幷爲公共及私營部門相關主體提供定制化項目,香港也在不斷强化其在廉潔能力建設和合規交流方面的樞紐地位。本文將圍繞這些最新發展展開分析,幷探討其對處于日益緊密聯動的監管與執法環境中的企業、董事會及合規職能可能帶來的更廣泛影響。

Hong Kong ICAC Marks Two Years of Global Impact Strengthening International Anti-Corruption Training_20260320_cn

PDF Version

香港近期執法動態:案例呈現值得借鏡的後果 2026/02/13

本文概述香港上市公司近期值得關注的執法案例,按違規行爲的性質而非負責的監管機構進行分類。內容涵蓋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廉政公署(廉署)的執法行動,涉及董事職責違規、內部控制缺失、市場不當行爲、欺詐、貪污、反洗錢違規及投資者賠償等案例。此主題分類方法突顯常見合規挑戰及有效管治對保護市場誠信和投資者利益的關注重點。

Recent Enforcement Cases_JML_20260213

企業使用人工智能代理進行流程自動化的法律風險

在香港將人工智能應用于流程自動化的企業,必須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相關網絡安全要求及國家安全法等法規的框架下,謹慎管理複雜的法律風險。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近期的合規評估顯示,監管機構會不斷加强對人工智能治理及個人資料保護的監察。

Legal Risks of Enterprises Using AI Agents for Process Automation_cn

香港競爭法最新發展:樓宇維修圍標、妨礙調查及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

香港競爭法領域近期的發展動態突顯了執法機構對反競爭行爲(特別是在樓宇維修領域)日趨嚴格的打擊力度。競爭事務委員會不僅積極查處圍標及價格合謀,更首次就妨礙調查行爲取得刑事定罪。與此同時,《建築物管理條例》的修訂引入了更爲清晰的終止委任建築經理的機制,旨在促進市場競爭。本文概述了包括與廉政公署的聯合行動在內的關鍵執法案例,幷分析了這些進展對物業相關行業的合規與市場實踐所帶來的廣泛影響。

Hong Kong Competition Law Cartels, Investigation Obstruction, and BMO Amendments_cn

香港企業需遵守的數據安全合規要求

在網絡安全威脅日益加劇的背景下,數據安全合規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高級管理層、內部合規團隊在內的香港企業至關重要。有效的合規措施能保障敏感數據、支持企業管治,幷在高度互聯的商業環境中有效减低營運風險、法律風險及聲譽風險。

Regulatory Data Security Compliance for Hong Kong Business Entities_word vision_cn

香港新公司遷册制度助力香港吸引外資企業遷移區域總部至香港

香港憑藉新推出的公司遷册制度,進一步鞏固了其作爲亞洲領先商業樞紐的地位。該制度爲外資企業提供了一條簡化流程,允許其將法定注册地及區域總部遷往香港,同時保持法律連續性和營運穩定。這項重要的立法發展是提升香港國際競爭力和全球金融中心地位的一系列措施之一。

自2025年5月起生效的香港遷册制度,允許符合資格的非香港注册公司無需清盤或重新注册,即可將注册地遷至香港,保留原有的公司身分、合約及法律關係。公司完成于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公司注册處登記後,依法視同香港注册成立,公司享有全面的法律和稅務優勢。

Hong Kong’s New Re-domiciliation Regime_cn

運用區塊鏈技術保障藝術品特許權使用費時應注意相關的法律問題

將人工智能(AI)融入藝術及創意領域既帶來機遇,也引發挑戰,對法律框架必須有深入理解以確保合規性幷保護知識産權。本文將探討區塊鏈在保障藝術品特許權使用費中的作用及其對稅收的影響。

虛擬資産(VA)與加密資産爲同義詞,指通過分布式賬本或區塊鏈技術發行或轉移的數字資産。區塊鏈技術通過建立透明且不可篡改的所有權及溯源記錄,成爲保護藝術品强有力的方案。借助區塊鏈,藝術家可通過智能合約保留對作品的控制權,幷從後續銷售中獲得特許權使用費,從而促進藝術市場的公平與透明。

非同質化代幣(NFT)等工具的應用正在重塑權力平衡,將其從中間商轉移回藝術家和創作者手中。通過區塊鏈與NFT的結合,追踪特許權使用費幷向藝術家直接支付成爲可能,使藝術家能在其作品商業化傳播時持續獲益。這種創意産業商業模式的變革爲藝術家提供了對其作品的持續性商機。

Legal Challenges in Using Blockchain Technology in Securing Royalties for Artwork_cn

香港虛擬資産交易及托管服務規管的未來展望

香港的新虛擬資産監管制度有望爲市場參與者打造一個安全且具有韌性的生態系統。香港通過推出新的規管措施,加强其作爲全球數字金融領導者的地位,同時確保虛擬資産的安全和透明管理。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于2025年6月27日發起公衆諮詢,旨在爲虛擬資産交易及托管服務設立發牌制度。這些建議以現有虛擬資産交易平臺及穩定幣的框架爲基礎,反應了香港謹慎而具前瞻性的實行方針,在促進創新的同時優先考慮投資者保障。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這些規管將帶來合規上的難度,但相信也同時提供了發展機遇。

The Future of Hong Kong’s Regulation on Digital Asset Dealing and Custodian Services_cn

香港穩定幣監管框架淺析

穩定幣是一種與法定貨幣或其他穩定參考指標挂鈎的數碼資産,旨在維持其價值的穩定性。由于穩定幣被迅速采用,引發了對金融穩定、投資者保障,以及是否符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的關注。香港已推出一套穩定幣監管框架,以規管穩定幣發行人及營運者。此框架要求領取牌照、維持十足儲備、實施投資者保障措施,幷處理跨境事宜。框架亦包括爲現有營運者提供的過渡安排。

Navigating Hong Kong’s Stablecoin Regulatory Framework_cn

如何優化跨國企業集團內的國際知識産權授權

在全球化的商業環境中,知識産權是跨國企業最有價值的資産之一。通過戰略性地跨境授權知識産權,企業可以擴大市場影響力、創造收入來源,幷提高運營效率。對于活躍于國際貿易和投資前沿的企業而言,如何有效地規劃和管理國際知識産權授權至關重要。本文探討跨國企業集團優化國際知識産權授權的關鍵策略和考慮因素,幷爲國際知識産權商品化業界提供法律、財務及運營方面的實用建議,以求在競爭激烈的全球市場中成功利用知識産權。

How to Optimize International IP Licensing within an International Group of Companies_cn

人工智能中的健康數據與生物識別數據之監管風險

人工智能的應用正在改變商業環境,使金融、醫療、零售和科技等行業的企業能够提升運營效率幷提供個人化服務。處理敏感個人資料,例如健康記錄和生物識別標識,是許多人工智能應用的基礎,爲創新提供了重大機遇。然而,這些技術進展亦引發對私隱同數據保護的關注, 幷受到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嚴格監管。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可能導致罰款、法律責任和聲譽損害。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于2024年發布了《人工智能:個人資料保護模範框架》,以指導機構管理人工智能相關的私隱風險。本文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人工智能:個人資料保護模範框架》、處理敏感數據的監管風險、合規策略以及不斷演變的監管環境,爲香港的商業經營者提供實用指引。

Health Data and Biometrics in AI Regulatory Risks for Hong Kong Enterprises_cn

香港企業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涉及的版權法合規問題

人工智能(AI)的迅速發展已改變香港企業的內容創作方式, 大幅提升了市場推廣材料、設計資産及分析報告的製作效率。然而, 現行的《版權條例》(第528章)幷未對人工智能生成內容進行明確規範, 導致版權擁有權及潜在侵權責任存在不明朗因素。瞭解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版權挑戰、其對上市發行人及中小型企業的影響, 以及在不斷演變的法律框架下, 企業應采取的實際合規策略, 同時兼顧道德責任至爲重要。

Copyright Law Compliance Issues Involved in the Use of AI-Generated Content_cn

香港競爭法生效十年回顧

香港的競爭法執法已日趨成熟,企業必須認真瞭解及遵守香港的競爭法。隨著香港紀念競爭法生效十周年,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展示了在競爭法執行方面的駕馭能力。加强與本地執法部門的聯繫,包括與廉政公署簽署的諒解備忘錄,競委會將針對更大規模的企業聯盟和複雜的合謀行爲進行打擊。與內地當局的合作將促進更加統一的競爭政策,特別是通過與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合作,在大灣區針對企業實施聯合監管計劃。

香港競爭條例(第619章)(條例)自2015年生效後,設立了兩項主要行爲守則,以確保市場公平競爭。第一行爲守則禁止企業之間的協議、决定或一致行爲,其目的或效果爲防止、限制或扭曲香港的競爭。這包括定價協議、市場劃分及圍標等行爲。第二行爲守則針對具有相當程度市場勢力的企業,禁止其濫用該勢力從事防止、限制或扭曲競爭的行爲。這種濫用行爲可能包括掠奪性定價、拒絕交易及獨家安排等。

2025年,預計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將繼續對更多案件作出裁决,爲香港商界建立關鍵先例,爲其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正如競委會最近的執法重點所顯示,打擊在房地産、殯儀服務、清潔服務、建築維護和物流技術等行業的合謀行爲。

A Review of Ten Years of Competition Law Implementation in Hong Kong_cn

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在金融市場上的應用

香港政府數字政策辦公室(DPO)在2025年4月15日發布了《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指引)。這份指引針對技術開發者、服務提供商和使用者,提供關于生成式人工智能(AI)使用的實用建議,探討其應用範圍、局限性和潜在風險。關鍵的治理原則著重于解决數據泄露、模型偏見和錯誤等問題。

Adoption of Generative AI Guideline for Hong Kong's Financial Market 01_cn

香港上市準備實務要點 – 私募與風投機構的關鍵考量

本文概述香港交易所(HKEX)各股份上市渠道的定位、具體要求與相關程序,幷對比主板、GEM及特殊規定市場(包括18A、18B、18C章)的不同要求,協助機構投資人瞭解香港市場的優勢與近期的運作機制,及成功上市的要點。

JML202504111712 香港上市准备实务要点 - 私募与风投机构的关键考量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針對家族辦公室、私募股本公司、對沖基金管理人以及海外和內地行業專業人士的發牌要求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針對家族辦公室、私募股本公司、對沖基金管理人以及海外和內地行業專業人士的發牌要求

 投資實體可確保監管合規性以滿足香港發牌要求

Hong Kong SFC's Licensing Requirements for Family Offices and Industry Professionals_cn